第14章 我既不认识这马,也不认识马上黑衣的少年。 (第1/3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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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没有同黎宵讲起娘亲的事情,其中当然也包括了那被弄丢了的枇杷。

可能因为,我并不觉得这有什么好说的,就连我自己当初其实也没能真的难过几天——此际若不是因着这漫天大雪,刻意回想起曾经的种种,我应该是早就忘了的。

再者以黎宵动不动挥金如土的性子,恐怕也不会觉得几枚半生不熟的枇杷有什么好念念不忘的。

所以,我只是同他说,我住的那个村子叫南村。

这名字没有什么特别的典故,只是刚好在地势划分上,南村处于那一片村落聚集地区的最南边,才会因此得名。

——就好像,我叫做枇杷,也不过是因为我家院子角落里生着一棵野生的枇杷树。

都只是叫着方便、顺口而已。

我从小只知自己住的地方叫南村,与此相对应的,应该还有至少东、西、北三个村子,这样的村子在附近只会多不会少。

但我从没有真的前往其他村子看过,倒是偶尔会有别的村子的人来我们村串门。那些人有老有少有男有女,其中不乏和我一样大的孩童,因为好奇而在篱笆围起的院墙缝隙间好奇张望。

而我只是静静坐在枇杷树下,偶尔远远看上一眼,又将视线移回到眼前的树或是手中的麻绳上。

我不好奇,也不会因为他们的好奇而有所动容。

我在还没有对自家所在的这个地方有更多的了解之前,就自愿离开了家乡。

除了南村这个名字,没有留下更多的印象。

它属于哪个镇,哪个县,往上再数又会属于哪个省城……对此,我一无所知。

但是大概知道那是一个南方的村落,因为我听开船的伙计说,载着我们一群人的船是自南往北而来的。

黎宵听着我寡淡无味的讲述,沉默片刻。

像是忘了他原本出现在这里的目的,是为了关好这扇我没能关上的窗户。

不过,我望着他不知何时裹在身上的厚厚皮草,在燃着炭火的房间里晾了这么一段时间,表面的湿冷褪去,毛茸茸软乎乎的样子,看着就很是暖和。

窗子是上下开合的小窗,总共那么大点地界,我们一个两个的探头往窗外看,难免要挤在一处。

当然要论先来后到的话,那一定是作为后来者的黎宵在故意将我往角落里挤。

“所以,为什么不是地瓜呢?”黎宵突然冒出一个没头没尾的问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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